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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我是一个作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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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我是一个作者: 分卷阅读151

    其实我是一个作者 作者:饮弓

    分卷阅读151

    就听到卡崩一声,脖子上顿时一片凉凉的。等我迷迷糊糊的伸手一摸,你大爷的,居然是个项圈!!擦擦擦擦这特么是把哥当狗了吗??卧槽简直不能忍啊哪有这样的!这大红袍算老几啊我可是主角的亲爹,这本书的作者!!

    当时我就不爽了,立马抓着那小破匕首冲着大红袍的脖子去了。那大红袍只微微一笑,我就看见那匕首啪叽一声,又断成了两截儿。紧接着大红袍身子一抖,就从我背后冒了出来。我给他吓了一跳,好歹忍住了没叫出声来。他大爷的,修真了不起吗?等我搞掂了扶桐君,也要叫你看看我的厉害!!就算我搞不定扶桐君,还有常清那家伙替我做打手呢!

    你给我等着,好汉报仇十年不晚!!

    “好笨的小妖怪,你要不要跟着我学一学修道之法呢?”

    【这么简单就让我把缚神锁给挂上去了,还真是傻得可以……】

    ……虽然不知道缚神锁是什么但总觉得很厉害的样子………………啊不对!这不是重点!!这家伙说要收我做徒弟的对吧!!对吧??我没听错吧!!

    一瞬间出现在我脑子里的,就是以前看的那些痛斥熊孩子的帖子啊微博什么的。于是我顿时想到了一个绝招,有什么比熊孩子更让人头痛的呢?以前我给常清做保姆,现在干脆就让这个大红袍给我做一回保姆好了!!!

    想到到时候这个大红袍苦逼的样子,我简直都要笑出声来。这还犹豫什么呢,我当即电气头来,心中简直是小花乱飞。

    大红袍见状笑得也特别开心,他拿手在我头上揉了揉,特别正直的说:“我先前的道号叫扶桐君,在这里你只叫我金老板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    哈哈哈哈哈一定是我听错了吧!!这个大红袍就是扶桐君吗??

    我拿手捂住了脸,一屁股坐在了地上,颤抖了起来。

    第八回

    第八回:患难方知旧时情切,闻讯始觉一腔相思

    在人的一生中,一定或多或少都有过“无论如何都希望没发生过”的事情。

    这样的事情就像是心口上的一道陈年旧疤,自己看不到,但却时时能感受到隐隐的痛楚。心中期待着快点好起来吧,快点好起来吧,实际上却永远也没办法真正愈合。毕竟,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。

    对于我来说,答应了做扶桐君的弟子,就是……这样的一件事!!!

    首先我要纠正的是,我特么根本就不是做他的徒弟啊,而是做他的召唤兽啊有没有!!!那个项圈就是类似于上一个世界里面魔兽契约一样的东西,挂上去就跟挂了狗牌的意思是一样的,也就是说,我特么要喊那个大红袍“主人”啊!!

    这特么是什么恶趣味play啊?我是乱入到了[哔——]片的世界了吗???路边捡到一只可爱的小妖怪收做宠物什么的,好像不是这本小说的剧情啊!而且我特么不是妖怪啊为什么那个缚神锁也能起作用啊!!既然都这么智能可以定位可以召唤为什么识别功能不更新一下,说好的妖物专用呢!

    “那个,招财。你要扯缚神锁的话动静小一点,我昨晚可是一宿都没睡啊。对了,我要吃……”

    【是“洞庭居”的红烧鱼好,还是“有梧”的卤鸡爪好呢……哎呀,好难抉择,反正是招财跑腿,都买也无所谓,叫他自己看着办好了。】

    “那什么,你看着买吧,钱自己去拿。”

    呵呵,我刚刚什么都没听到。

    话说为啥你也叫我招财啊,我不叫招财啊……不不不,关键是你从哪里看出来我叫招财啊?还是你起名字的水准基本等于周星星吗?啊呸,我才不是狗!

    总之,自从我一时鬼迷心窍,妄想使用熊孩子攻略但是失败之后,就不得不过上这样惨痛的生活。虽然我是的确做过跑掉或者是去摘掉项圈这样的事,但是从我们现在在邵城而不是阳郡就可以看出来,跑对于这种脸皮其厚的家伙来说,根本一点用都没有!我跑了,他居然就跟过来了!你是多想要个保姆啊,让我走吧我又没招惹过你qaq

    至于摘掉项圈嘛,这个选项基本可以等同于没有。扶桐的原话是:“等你修为和我一样了,这个缚神锁就没用了。”

    …………顺带一提我一个月之前终于突破了练气,现在已经筑基了。这是我开始跟着扶桐修炼的,第十五个月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我的心就拔凉拔凉的,一点儿热乎劲都没了。

    一直以来被扶桐这家伙压榨,还要修炼,有的时候忙到眼睛都要睁不开。也就是因为这样,在不知不觉中时间居然已经过去了这么久。只有偶尔闲下来的时候,才有精力去感慨,啊,原来我和常清那家伙已经过去了那么久,原来……这是我写的书啊啊啊啊啊!

    真是太忧伤了。要说的话现在剧情到底发展到哪一步了我都不算太清楚,但是从目前我知道的消息来看的话,离常清魔化还有早着呢,倒推的话,那他现在的修为,一定也……嘛,等我能拜托扶桐这个大麻烦,我一定不管不顾先去找他。

    唉,其实我还是有点想他的。不是有那么句话叫做,老乡见老乡,两眼泪汪汪?虽然我没有泪汪汪,但是也快了。我宁可给常清做小保姆,也不要给扶桐这个糙汉做老妈子啊!擦!至少常清还知道要洗碗洗菜,还会给我暖暖被窝,扶桐这家伙简直就是个吸血虫!资本家!

    也不知道常清过得好不好,啊算了,他肯定过得不好。因为剧情走向就决定了他肯定要受欺负,怎么可能像之前的尼尔那样舒舒服服的呢。嘛,反正受点苦还是会有外挂补偿的嘛,担心也没用……话说我为啥要担心他!我自己的处境才更艰难吧!!

    想到这里,我痛苦的从给扶桐带的鸡爪里摸了一个啃了起来,这个混蛋,要求多就算了,洞庭居和有梧隔了得有四五里地呢。好吧这也不算什么,关键是,为啥要吃红烧鱼啊汤汤水水的又好烫,还非要打包回去!我都会做红烧鱼好吗?

    好像有哪里不对,啊总之,反正,我好想回到抱亲儿子大腿的日子啊(pД`q。)

    “给,鸡爪子和……”

    我拎着食盒,和平时一样,从窗户跳进了扶桐的书房。可当我跨坐在窗框上,一抬头首先看到的,居然不是扶桐那张熊脸,而是一个面目清秀的小哥?

    在我看向那个白衣服小哥的时候,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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